【簡介】
萊頓大學在科學操守(Scientific Integrity)上,對各面向皆有要求與規範。該校相關政策與法規之發展基礎,係源自於荷蘭大學協會所共同制定之「科學研究實踐之規章」(VSNU),其要求所有教職員、研究者及各系所成員皆應遵守學術倫理之規範政策,並共創良好的研究環境。此外,該校對學術操守也相當重視,除了依據VSNU發展出「萊頓大學學術倫理規章」,更藉由所有系所教授組成「學術倫理委員會」,處理在學術倫理有疑慮之研究,以及推廣研究中所應有之學術倫理的精神。該站也提供許多校外連結與資源,如VSNU與其他機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