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類別及排序
作者通常是依排序來表彰其重要性,一般而言,主要作者(通常是第一作者)及通訊作者會被給予較高的權重,如:功勞(或稱積點,credit)。然而,如同對論文作者的定義不夠明確,目前各研究領域針對作者的排序原則,仍欠缺明確的規範。舉例而言,雖然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在其規範(ICMJE Recommendations)中提及:署名作者的排序應由全體作者共同決定,且他們必須能對該排序做出合理的解釋(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, 2022),但在如此原則性的說明下,作者排序的問題仍常引起爭議。
若以作者的工作項目來討論排序,一般而言,作者群中的第一作者(first author)是指主要負責資料蒐集、實驗設計與結果分析解釋、初稿撰寫的作者;通訊作者(corresponding author)則指負責主持及指導研究工作、確保論文正確性與品質、回應期刊通訊及讀者、保存資料供他人檢視等;其餘作者則依實質貢獻的程度依序排序。
舉例而言,在研究生和指導教授的指導關係情況下,若共同發表論文,則可能是學生當第一作者,而指導教授責當第二作者兼通訊作者,如此便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雙方間的合作及指導關係;當然,通訊作者有時也與第一作者為同一人,確切的排序及定位仍視貢獻程度而定。整體而言,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都承擔確保論文品質最大責任,包括檢查論文撰寫是否有疏失、與期刊通訊、回應讀者、保存資料供他人檢視等工作;而其他參與研究工作,但實質貢獻程度較次之者,則可列為其他作者。
目前不同研究領域或不同實驗室,對掛名的排序存在不同的慣例,研究者應自行瞭解自己所處領域(或實驗室)的掛名慣例及操作原則,以盡到身為論文作者的責任。至於一些常見的問題,例如:研究生與指導教授間之論文掛名、排序,以及研究成果的著作權歸屬等問題,雙方應盡可能地在執行研究前及做充分的溝通和決定,以避免日後(尤其是在學生畢業後)產生著作發表上的掛名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