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語
研究者有各種分享研究成果的方法,通常是藉由學術研討會、期刊和書籍來傳遞給他人。在這些公開研究成果的過程中,被列名為作者的除了是一種榮譽,也代表必須為該篇論文負責。
雖然目前的學術研究界,對於到底誰有資格掛名為論文作者,或作者間的排序規則,仍沒有統一的規範,但各領域多少都有一些相關的原則供領域內的研究者參照。然而,在現今盛行合作型、跨領域,甚至跨國界的研究之時,各領域、各實驗室間不完全相同的掛名原則和操作習慣,便可能使研究在發表時,產生掛名的歧異及爭議。
此外,由於各國在著作權法的規範也不盡相同,也可能導致研究成果在著作權歸屬上產生衝突。因此,建議研究者在執行研究前,一定要詳細和各方合作人員溝通未來在發表時的掛名原則,同時釐清每位研究人員的職責,並討論各式研究成果(技術、產品、論文等)在著作權上的歸屬,必要時也必須共同簽署具法律效力的契約,才能在研究執行和發表的過程中,避免不當掛名的爭議,並保障研究成果的在著作權上的歸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