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免涉入不當研究行為的作法

為避免研究人員涉入不當研究行為,本節提供執行研究時可採行的作法,希冀研究人員能夠在研究中徹底落實,以維護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,茲說明如下。

1. 謹慎地處理及保存研究資料

在研究過程中,研究人員應詳實記錄實驗的每個步驟、研究的資料和結果,在實驗完成後也應妥善保存研究過程中的所有原始資料(包括文字、數據和影像資料等),並且要做好儲存檔案之安全維護。此外,在研究過程中,研究人員亦應尊重他人及保護自己的著作權。

2. 切勿抄襲

研究人員在撰寫研究論文時,絕不能抄襲他人的著作,因為此舉不但違反學術倫理,也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。因此,若研究人員撰寫研究論文有引用他人之文獻,應誠實並正確註明資料來源。其實在寫作上,應善用改寫(paraphrase)、摘寫(summarize)或引述(quote)等方式,並且適當註明所引用之資料,就可以避免抄襲之疑慮。此外,指導教授應教導學生正確的論文寫作方式,並對學生著作(如學位論文)負監督之責。

3. 避免自我抄襲

自我抄襲存在之問題,包括沒有創新與貢獻;破壞學術社群對研究內容之信賴;重複計算研究成果;影響資源之公正分配;影響審查人員之評斷等(林雯瑤,2019),故其會涉及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,因此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》、《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》皆將自我抄襲行為視為違反學術倫理之類型。

為了避免自我抄襲,研究人員應做到:

(1) 同一之數據資料或圖表勿重複發表(註:關於「發表」的定義須視各領域的常規而定)。

(2) 避免重複發表內容雷同的研究;也不應該將已發表過的內容,加入一些不具實質差異的內容,再重新發表。

(3) 欲引用自己過去已使用過的文句或圖表時,要清楚註明出處,且應該用不同的文句再重寫,不應該借用或回收舊的文句(borrow/recycle text)。

(4) 需要大量引用過去已發表的內容,建議知會並徵得已發表之期刊和即將發表之期刊的同意。

4. 避免一稿多投

研究人員應避免一稿多投,以免產生自我抄襲或重複發表的問題。

避免一稿多投的基本方法包括:

(1) 不將實質相同的計畫書重複申請新的計畫。

(2) 不將實質相同的論文內容同時投至不同期刊或研討會(註:實務上的操作仍須視各領域的常規而定,例如某些領域的研討會論文可能不算正式發表)。

(3) 在執行多年期的計畫時,應區隔每年的計畫及成果報告內容,必要時,應該適當揭露和註明前篇論文或計畫和目前的作品間,有何實質不同的研究貢獻和預期成果。

5. 審慎定義及排序論文之共同作者

在「共同作者之定義與排序」的過程中,常衍伸出許多學術倫理的爭議。基本上,研究人員應秉持「有實質貢獻者才能列名為作者」的原則。雖然不同領域間對「實質貢獻」的定義有些許差異,但不外乎「設計研究架構和擬定問題」、「執行主要的實驗內容」、「分析和詮釋研究資料及結果」,以及「主筆撰寫論文」等。一般而言,提供經費、處理行政事務,以及針對論文語句進行編修等工作,並不能算是實質貢獻。

在處理共同作者之問題時,研究人員要注意下列事項:

(1) 瞭解成為共同作者之條件:不要隨意將沒有實質貢獻之人掛名為作者(例如甲教授有很高的學術聲望,將其列名為共同作者);不要在對研究缺乏實質貢獻的情況下,答應成為他人著作的共同作者。謹慎處理著作之列名,不但可以避免學術倫理上的爭議,同時也能保障自己的學術品質和聲譽。

(2) 教師要謹慎處理與學生共同發表論文時的排列順序:教師在和學生進行研究前,最好先和學生們釐清彼此的分工,並完整記錄工作分配和研究進度。教師若預期要將研究成果撰寫成論文,並且要發表至期刊,務必事先規劃相關的作業流程和工作分配,並和學生討論論文之排列順序。最後,教師須謹記,當學生對研究具有貢獻時,不能忽視他們的付出,應視程度將其列為共同作者或在論文中予以致謝。

(3) 拒絕不當列名作者:對研究沒有實質貢獻,卻被朋友或同事列名為論文作者,將會有風險的產生,蓋共同作者需要為論文負責,因此在無法保證著作品質的情況下,應該避免這類的行為。

(4) 要關注學術倫理規範與相關議題,建立學術倫理意識之敏感度。

由於不當研究行為的類型相當多元,以及每個研究人員所處的研究環境不同,故學術倫理案件審查人員很難用絕對、單一之標準判定所有的不當研究行為,因此審查人員僅能就個案進行詳細之調查及審議。其實為避免涉入不當研究行為,當研究人員面臨學術倫理標準的疑惑,或與他人產生見解或詮釋上的歧異時,宜向學校的專責單位、專家學者,或行政機關(例如教育部或國科會)諮詢,以獲得正確之學術倫理概念。